丟失、損壞補領居民戶口簿
2019
- 丟失、損壞補領居民戶口簿受理條件
- 網(wǎng)上辦理流程
- 1.申請
- 2.受理
- 3.審核
- 4.審批
- 5.辦結
- 6.送達
- 窗口辦理流程
- 1.申請
- 2.受理
- 3.審核
- 4.審批
- 5.辦結
- 6.送達
- 材料清單
● 丟失、損壞補領居民戶口簿受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補、換打戶口簿: 1、本市戶籍居民因戶口簿丟失、損壞等事由需補、換打戶口簿。 2.申請人必須為家庭戶戶主,且現(xiàn)戶籍地址符合本市家庭戶立戶條件。
● 網(wǎng)上辦理流程
○ 1.申請
登陸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務
實名注冊后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點擊“戶籍證件辦理”


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并跟隨系統(tǒng)步驟完成。
○ 2.受理
公安機關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立即進行受理。
○ 3.審核
受理后即時進入審核環(huán)節(jié),申請人可在微信公眾號“個人中心”查詢審批進度、在辦業(yè)務等。 需申報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 4.審批
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后立即進入審批環(huán)節(jié),立即審批,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
○ 5.辦結
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即時辦結,打印戶口簿(當場辦結)。
○ 6.送達
郵政速遞將派送證件,申請人領取戶口簿。

● 窗口辦理流程
○ 1.申請
申請人通過網(wǎng)上預約:登陸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務
按照預約時間前往戶籍地派出所戶政窗口提出申請,根據(jù)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家庭戶口簿由戶主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戶口登記機關申領;集體戶口簿由單位管理員持單位介紹信或當事人本人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例:單位出具在職證明、申報清單等)到戶口登記機關申領,受理機關當場受理。
○ 3.審核
公安機關受理后當場進入審核環(huán)節(jié)。
○ 4.審批
派出所民警審核后當場作出審批意見。
○ 5.辦結
當場核對《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信息數(shù)據(jù),確認無誤后,當場辦結。
○ 6.送達
由領證人在《常住人口登記表》簽名確認,當場領取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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