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繼承過戶條件
○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fā)生
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
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于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后,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xié)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 過戶費用
1、交易手續(xù)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 過戶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xù)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xù)要到區(qū)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 常見問題
○ 死亡證明如何辦理?
死亡證明是指:死于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的,憑《死亡醫(yī)學證明》 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y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wèi)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wèi)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jié),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lián)系查對。
發(fā)現(xiàn)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處理。
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 申請遺囑、遺贈公證的流程是什么?
(1)遺囑/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受益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以及遺囑/遺贈人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書、離婚、喪偶等證明),遺囑/遺贈人未婚的,提供戶籍所在地轄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在本轄區(qū)無婚姻記錄證明;
(2)遺囑/遺贈所處分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3)遺囑/遺贈人本人草擬的遺囑(上述遺囑/遺贈需附打印版及電子版),如本人書寫有困難的,可向我處申請代為草擬,經遺囑人或遺贈人核對無誤后簽名并捺指印確認;
(4)與遺囑/遺贈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遺囑/遺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等;
(5)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6)其他:因遺囑/遺贈以遺囑人去世為生效條件,為避免糾紛,夫妻雙方應分別獨立訂立遺囑,不宜訂立共同遺囑。遺囑上可以說明遺囑/遺贈人父母是否健在、生育子女情況、有無未成年子女、患精神病的子女及依靠遺囑/遺贈人撫養(yǎng)的。